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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人民政府:
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,落实交通运输部、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推动农村客运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交运发〔2021〕73号)精神,持续保持“十四五”期间我区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率100%,确保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,依照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》规定,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决定延续执行《广西支持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(承运人责任险补贴)实施方案》(桂交运输发〔2020〕72号)至2025年。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
2023年12月5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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