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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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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的通知

桂交科教函〔2024〕203号

2024-05-23 16:48 来源: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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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交通运输局、厅直属各单位,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、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、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、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、平陆运河集团有限公司,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广西交通运输行业社会组织:

现将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随文下达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24年度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投资规模3190.18万元,其中自治区本级质量兴桂经费补助740.00万元、单位自筹2162.48万元、工程配套287.70万元。

二、对2022年获评广西重要技术标准项目《公路软土地基处治工程技术规范》的主编单位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和《钢管混凝土拱桥施工技术规程》的主编单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,分别给予2个立项标准项目的补助鼓励指标。对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《公路隧道帷幕注浆技术规范》《炭质岩隧道技术规范》和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主编《超高性能混凝土制备与公路工程应用技术规程》《公路工程钢拱桥预算补充定额》4个标准项目在原补助基础上各增加补助金额10万元。

三、请各标准项目承担单位根据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市监规〔2022〕6号)、《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》(试行)(桂交科教发〔2023〕15号)要求,尽快组织人员开展项目大纲编制、标准制定等各项工作。项目进度计划各节点按照广西交通运输标准项目合同的约定进行,且广西交通运输行业指南项目应在本计划下达后15个月内、广西地方标准项目应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计划后15个月内完成申请报批工作,否则将按延期处理。

四、2024年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全部纳入我厅绩效管理进行考核,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项目监管工作,项目经费预算开支应符合《广西交通运输科技成果推广及标准项目经费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桂交科教发〔2023〕15号)要求,做到专款专用,专项核算,按进度使用。

五、项目主编单位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机关各处室、直属各单位的(厅直属院校除外),主编单位(部门)应选择本项目其中一家参编单位作为厅补助经费拨付的接收单位。项目主编单位为其他单位(含厅直属院校)的,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经费一律拨付至项目的主编单位,由项目主编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。

六、标准主编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名称原则上不应变更,如确因客观原因需要变更的,主编单位应将变更原因、变更调整建议单位或人选等事项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同意。主编单位、项目负责人可在研究内容不变、不降低绩效目标的前提下,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自主调整合作单位、项目参与人员,但应及时向标委会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备案。

七、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下达、征求意见及发布实施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我厅门户网站“交通科技与标准化”专栏(//www.ayala360.com/ztzl/jtkjybzh/)或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网站(http://www.gxjtbwh.com/)进行查询。

未尽事宜,请联系标委会秘书处李思艺,电话:0771-3910039、13878837500。

附件:2024年广西交通运输标准化项目计划表


2024年5月10日

(此件公开发布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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